大姚縣司法局司法協(xié)理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姚縣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協(xié)理員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說明
大姚縣司法局機關車輛駕駛員1名,主要工作職責為負責駕駛車輛,并開展相關司法輔助活動;大姚縣司法局三岔河司法社區(qū)矯正輔導員1名,負責在三岔河司法所開展相關司法輔助活動。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2.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具備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的精神,自愿從事司法協(xié)理員工作;報名駕駛員崗位的,需擁有五年以上駕駛經驗并零事故;
3.具有本地常住戶口的人員;
4.身心健康,無文身、無殘疾、無遺傳性、傳染性疾病、年齡18周歲至40周歲;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大、中專畢業(yè)生、退役軍人等優(yōu)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錄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國企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道德敗壞,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職業(yè)道德的;
4.曾因違反聘用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司法協(xié)理員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血親有被判處刑罰五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或直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正在接受調查的;
9.簽訂合同時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未解除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司法協(xié)理員工作的情形。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一)用工方式
司法協(xié)理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大姚縣司法局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招聘人員不具有公務員、事業(yè)人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
(二)待遇
工資及社會保險(含“五險”單位繳納部分)按每人每月2851.00元經費標準核定和保障。
四、聘用程序
(一)報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22日18:00結束。
報名地點:大姚縣司法局311室
聯(lián)系人:萬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878-6222319
報考須知: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等材料進行報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待報名截止后,對報名人員統(tǒng)一安排面試。
(二)面試:司法局組織面試小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面試,進行擇優(yōu)錄用。
(三)政審:進入面試人員,按政審條件進行審查(家庭政治歷史清楚,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員無故意犯罪和嚴重違法違紀記錄)。
(四)體檢:初步確定招錄人員,需自行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五)聘用:符合條件人員,與司法局簽訂勞動合同。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信息統(tǒng)一在以下渠道進行發(fā)布,通過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姚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發(fā)布。
(二)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提供報名材料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名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三)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四)報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名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本公告由大姚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大姚縣司法局
2025年6月12日
來源:http://www.dayao.gov.cn/info/1285/641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