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辦案工作需要,經(jīng)縣人民政府同意,永豐縣人民檢察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為切實做好招聘工作,確保招聘工作客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職責
招聘人數(shù)為9名編制外聘用制書記員,主要履行以下崗位職責:
1.檢察案件中的記錄工作;
2.案件辦理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3.其他與辦案有關的事務性工作;
4.本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質,能保守工作秘密,無不良記錄;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標準;
4.限永豐縣戶籍(或配偶屬永豐縣戶籍)和生源;
5.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4年以上檢察工作經(jīng)歷的,可放寬至中專學歷),具備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練操作word/wps、excel等辦公軟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應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治安拘留或被開除公職的;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永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8月13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永豐縣人民檢察院三樓政工科
報名咨詢電話:0796-2511311,0796-2511160。
2.報名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如實填寫《永豐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二份),在報名時連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其他相關技能證書、崗位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免冠藍底彩色2寸照片3張到報名地點報名,由政工科負責資格審查。配偶屬永豐縣戶籍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永豐生源的還需提供高中或初中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計算機上機操作測試》兩科,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荚嚳偝煽冇嬎愎?公式中的單科成績均為百分制)如下:考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測試×20%+計算機上機操作測試30%+面試成績×50%,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2位。
1.筆試:按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1:3的比例進行,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調減招聘人數(shù)?!豆不A知識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組織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計算機上機操作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計算機操作能力和辦公軟件應用能力,考試不指定范圍和教材。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根據(jù)招聘人數(shù)按考生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素質。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jù)考生合成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合成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由永豐縣人民檢察院組成考察工作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察,重點考察其政治素質、工作情況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
3.遞補:因考生自愿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出現(xiàn)的空缺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進行遞補(如合成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永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者正式予以聘用。
四、聘用人員管理
1.招聘人員全部為編制外聘用,與永豐縣人民檢察院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為2個月(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nèi))。試用期內(nèi)如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本崗位的,永豐縣人民檢察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滿進行綜合考核,試用期間每月工資20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每月工資為2300元,年終根據(jù)績效考核等次發(fā)放績效工資,另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社保等。
3.對聘用人員實行年度績效考核制度,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續(xù)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xù)聘。
4.聘用期間,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級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5.聘用人員可以以書面形式申請解除勞動合同,但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本人繼續(xù)處理的除外;未獲批準前,聘用人員不得自行離職。
本公告由永豐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永豐縣人民檢察院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