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公開招聘考試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經(jīng)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報名應聘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
2016年中共郴州市委黨校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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