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河南省統(tǒng)一考試錄用檢察機關公務員簡章》規(guī)定:“招錄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由省檢察院組織實施”。首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各省轄市級檢察院政治部已電話通知到考生本人,請接到通知并申請參加復檢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于2013年9月3日早晨6:20到豫檢鴻豐賓館門口(地址:鄭州市英協(xié)路與鳳鳴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集合。具體事宜各省轄市級檢察院政治部將電話通知復檢人員,請大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并在復檢前注意休息,勿飲酒、熬夜等,當日空腹參加復檢。未按時參加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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