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公安事業(yè),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具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不良誠信記錄,無違法犯罪和行政處分記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三)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或傳染病,體檢合格(體檢按錄用公務員現行標準執(zhí)行);
(四)年齡要求:年滿十八周歲,未滿四十周歲(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扎實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具有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2010年1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需提供原工作單位相關工作證明材料)。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要求(見附件1)
三、待遇及相關問題
享受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相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將在福建人事人才網(http://www.fjrs.gov.cn)和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www.fjgat.gov.cn)上公布。
(二)報名
1.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報考人員報名應明確具體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12日。
3.報名可采用以下兩種方式之一:
(1)通過電子郵件將報名材料發(fā)送至郵箱:fjgaxxzx@sina.com。報名材料打包壓縮后統(tǒng)一命名格式為“崗位代碼—姓名”。
(2)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福建省公安信息中心進行現場報名。
4.報名時應提交的材料:《福建省公安信息中心2012年秋季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二寸正面免冠近照1張,身份證復印件,歷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等相關證書復印件,科研成果、論文論著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5.報考人員應對報名時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錄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三)資格審查
中心依照發(fā)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于2012年12月14日前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上公布。如有異議,請于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筆試
1.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后方可開考,如不足3:1的按規(guī)定報省公務員局批準后按實際參加人數開考。
2.測試內容主要針對招聘崗位考核專業(yè)技術水平。
3.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線為60分。
4.筆試人員名單、領取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地點于12月17日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上公布。
(五)面試
1.筆試成績達合格線以上的,根據成績從高至低,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參加面試人員需攜帶個人身份證,歷次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等相關證書,工作經驗證明等有關材料原件到福建省公安信息中心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工作經驗證明包括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考生任職時間、崗位職責、參與項目、工作表現等情況證明,以及社保中心出具的該用人單位為考生繳納社保的證明。資格復審時間將以電話和短信形式通知。
3.資格復查不合格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至低,按參加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依次遞補。資格復查合格后確定的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將于筆試結束后7日內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上公布。
4.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主要考核綜合素質。
5.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60%、40%折算相加,于面試結束后2日內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上公布。如有異議,請于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體檢
1.參加體檢人選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按與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2.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根據用人單位安排,到指定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根據綜合成績從高至低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依次遞補。
2.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將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上公布。
(七)考察
1.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政審,通過查看檔案、實地走訪、原單位出具證明等方式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表現、道德品質表現和日常學習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2.考生承諾按要求提供的所有考察材料全部真實有效,若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即取消錄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3.政審不合格的,按該崗位上線人員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福建人事人才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此有疑義的可來電來信舉報。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員,一般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在福建省公安信息中心及主管單位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聘用單位根據有關規(guī)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合同。
3.聘用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正定級,最低服務年限5年。
福建省公安信息中心聯系人:陳晨林、李英
聯系電話:0591-87093886、87093887、87094210
聯系時間: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華林路12號指揮情報大樓2樓
附件1、福建省公安信息中心2012年秋季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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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信息中心2012年秋季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來源于福建公務員局網,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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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