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門縣2018年從縣外選調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易門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易辦發(fā)〔2017〕21號)、《中共易門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編制使用通知單》(易編辦準〔2018〕11號)的相關規(guī)定,現將2018年易門縣從縣外選調中小學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
按《中共易門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編制使用通知單》(易編辦準〔2018〕11號),2018年易門縣教育系統從縣外選調中小學教師5人。
二、選調人員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五)提交申請時屬在職在編教師,且工作滿3年及以上(不含特崗教師服務年限),近三年的履職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
(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高級教師職稱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選調程序和方式
(一)申請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玉溪市易門縣教育局人事師訓股(易門縣朝陽路238號)。
3.報名應提交材料:個人申請一份(須有本人親筆簽名);《易門縣2018年從縣外選調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附后,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及聘任書復印件各一份。
(二)資格審查
參加選調考試當天,申請調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及聘任書等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選調考試。
(三)考試
1.考試時間:2018年7月26日上午7:50簽到。
2.考試地點:易門縣龍泉中學(易門縣南華街119號)。
3.考試方式:專業(yè)技能測試(說課),總分100分,70分以上為合格。
4.測試內容(課題):由監(jiān)督人員根據申請教師所任教學段及學科,從相應的教材中現場抽取。
(四)成績公示
考試結束后,將所有參加選調考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在易門縣教育局固定公示欄公示5天。
(五)確定擬調入人員
成績公示期滿后,從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調入人員。若出現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按有效分數(去掉1個最高分、去掉1個最低分)中的最高分確定。
(六)崗位安排
調入人員安排在綠汁鎮(zhèn)、銅廠鄉(xiāng)、十街鄉(xiāng)、小街鄉(xiāng)的初中、小學工作。調動后,本人須服從工作安排,并能接受因崗位數額不足出現的職稱、崗位等級變動等情況。調入人員在易門縣教育系統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今后在易門縣教育系統內申請調動的,按《易門縣教育系統學校(幼兒園)間教職工調配管理辦法》(易政辦發(fā)〔2016〕48號)和易門縣教育局教職工流動管理辦法執(zhí)行。凡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按國家事業(yè)人員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擬調入人員需在人社部門開具商調函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完調動手續(xù)(檔案不全的要補全),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放棄者5年內不得參加易門縣教育系統選調教師考試。若出現擬調人員放棄,從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本公告由易門縣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77—4963431。
易門縣教育局 易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