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教學工作需要,優(yōu)化教師資源配置,根據(jù)《興國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2017年繼續(xù)實行縣直中小學及縣城周邊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即瀲江鎮(zhèn)小學,長岡、埠頭鄉(xiāng)中小學,興國四中初中部)教師考試選調。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試選調計劃
1.縣直中小學、幼兒園考試選調計劃
(1)縣直小學教師75人:
其中:思源學校小學教師單列計劃52人:語文20人、數(shù)學12人、英語6人、科學2人、思想品德3人、音樂2人、體育3人、美術2人、計算機2人。
其他縣直小學教師計劃 23人:語文6人、數(shù)學4人、英語4人、科學1人、思想品德1人、音樂2人(其中單列一小聲樂專業(yè)教師1人)、體育2人、美術1人、計算機2人。
(2)縣直初中教師68人:
其中:思源學校初中教師單列計劃23人:語文5人、數(shù)學6人、英語3人、物理(科技創(chuàng)新教師)1人、生物2人、歷史2人、地理2人、政治1人、音樂1人。
其他縣直初中教師45人:語文8人、數(shù)學6人、英語5人、物理4人、化學1人、生物2人、政治6人、歷史4人、地理4人、體育2人、計算機2人、美術1人。
(3)縣直高中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教師11人:語文2人、數(shù)學2人、英語2人、政治1人、生物 1人、體育1人、美術1人、計算機1人。
(4)縣直高中教師37人:語文6人、數(shù)學7人、英語6人、政治2人、生物5人、音樂1人(興國中學舞蹈教師)、體育2人、計算機4 人、歷史1人、地理1人、化學2人。
(5)縣城第三幼兒園教師5人。
(6)原借用人員單列入編選調30人:入編選調不分學科,報考學科與同類別選調學科,錄取按綜合折算后的成績排名(原借用在進修學?;蚓謾C關的,可以報考參加入編選調,錄取后入編單位為縣直中小學校)。
2.縣城周邊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考試選調計劃
(1)長岡鄉(xiāng)小學6人:語文1人(石燕小學1人)、數(shù)學2人(清秀、石燕小學各1人)、英語1人(清秀小學)、計算機1人(中心小學)、音樂1人(中心小學);
(2)埠頭鄉(xiāng)小學5人:語文3人(旺口2人、中心小學1人)、數(shù)學2人(旺口、中心小學各1人)。
瀲江鎮(zhèn)、長岡鄉(xiāng)、埠頭鄉(xiāng)小學教師(含原借用人員)參加選調考試,因錄取而產生的教師缺額,按“減一補一”的原則增加到本鄉(xiāng)鎮(zhèn)相應選調學科計劃。如該學科沒有選調計劃,缺額1-3人,依次按語文、數(shù)學、英語學科的順序增加計劃(循環(huán)類推)。
長岡初中、埠頭初中、興國四中初中部(含原高興中學、新圩初中)、列寧學校初中部因現(xiàn)有人員超編,沒有考試選調計劃。如上述學校教師參加縣直中小學選調考試,因錄取而產生某學科不能滿足正常教學需要(產生學科教師平均周課時量大于16節(jié)),則根據(jù)教學正常需要的原則,按報考志愿,優(yōu)先從報考高中相應學科教師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選調緊缺學科教師,具體學科及名額根據(jù)減少情況確定。
二、選調辦法
1.根據(j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除選拔的全日制研究生畢業(yè)及以上學歷高中教師按面試成績錄取外,其他類別教師選調統(tǒng)一實行閉卷筆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計劃擇優(yōu)錄取及選擇崗位。
2.分類填報志愿。中小學教師選調考試按學科填報志愿,按志愿順序優(yōu)先錄取(報考小學教師的,每人可最多填報三個志愿)。其中報考思源學校(含小學、初中)的,從高分到低分參加思源學校錄取后,未錄取者可參加同類別相同學科錄取。報考縣城周邊鄉(xiāng)鎮(zhèn)小學的,志愿填報到鄉(xiāng),確定擬錄取名單后按鄉(xiāng)鎮(zhèn)從高分到低分擇崗。
3.原借用人員參加入編選調考試,按參加選調考試的學科綜合折算后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根據(jù)《興國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凡參加選調擇崗在新單位的教師須工作滿三年后才可以調動。
5.凡發(fā)現(xiàn)瞞報、虛報、提供虛假證明參加選調考試的,取消當年選調考試成績,且下年度不得參加選調考試。凡在選調考試中發(fā)現(xiàn)有代考、夾帶、抄襲、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取消當年考試成績,認定其當年師德考核不合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選調考試。
四、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5日-27日上班時間,7月27日下午6∶00截止報名。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3.報名須帶材料:
(1)單位介紹信(按下發(fā)樣式打印,用鋼筆如實填寫,其中有關教學質量情況須由本校教務主任填寫,介紹信所填全部內容由校長審核把關且親筆簽名,屬原借用人員的,須編制學校和借用學校同時蓋章簽字)。將軍中學借用教師,在合同聘用期內的不得報考,已解除聘用合同的,由原單位出具報考證明,并提供將軍中學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證明。
(2)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免冠二寸彩色近照2張。
(4)考務費每人100元。
4.發(fā)放準考證時間:2017年7月31日上午上班時間到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領取。
五、考試有關事項
(一)選調筆試有關事項
1.筆試內容:教學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其中:中小學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新課程標準(小學、初中、高中教師為相應學科層次的最新版課程標準)、教學法及教育學心理學相關知識。幼兒園教學基礎知識為學前教育教學法、教育學、心理學相關知識和職業(yè)素養(yǎng)知識。學科專業(yè)知識:幼兒園為相關保教業(yè)務知識;小學教師為初中知識水平;初中教師為高中知識水平;高中教師為高考知識水平。筆試總分100分,其中:教師教學基礎知識占40%、學科專業(yè)知識占60%。
2.筆試時間:2017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興國三中。
(二)研究生面試有關事項
1.面試內容:面試采取問題答辯形式,答辯為學科專業(yè)理論、教學法及教師職業(yè)相關內容(共3個問題),現(xiàn)場書面提問,答辯時間10分鐘內(含準備時間)。
2.面試時間:2017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3.面試地點:縣教師進修學校。
六、錄取與公示
1. 除研究生高中教師外,其他崗位根據(jù)志愿及學科選調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選調名單,同等分數(shù)下,依次按學歷(第一學歷)、職稱、年齡較高者順序優(yōu)先錄取。
2.為鼓勵和吸引高學歷人才到高中任教,報考全日制研究生畢業(yè)及以上學歷高中教師崗位的,從符合報考條件的人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試用期一年,如不能適應高中教學的,則由教育局調劑到縣直小學或縣直初中任教。研究生高中教師選調計劃如有缺額,將相應缺額調整到縣直高中相應學科選調計劃。
3.縣直中小學教師(含借用人員)參加選調考試,因錄取而產生的教師缺額,按“減一補一”的原則增加到縣直小學、初中相應選調學科計劃(原借用人員錄用為入編選調考試的,不計算缺額)。如該學科沒有選調計劃,相應增加下學年該學科選調計劃。
思源學校(含小學、初中)的單列選調崗位如有缺額,將相應缺額調整到縣直小學或初中相應學科選調計劃。
4.報考思源學校(含小學、初中)的,同時參加縣直小學或縣直初中同類別同學科教師選調計劃,即:如未能錄取思源學校計劃,又符合縣直小學或縣直初中教師選調報考條件的,可參加同類別相同學科錄取(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報考一小聲樂專業(yè)教師的,同時參加縣直小學音樂教師選調計劃,即:如未能錄取但又符合縣直小學音樂教師報考條件的,可參加縣直小學音樂教師錄取(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5.原借用人員參加選調考試,同時參加縣直中小學同類別同學科教師選調計劃,即:如未能錄取縣直中小學選調計劃的,可參加“原借用人員入編選調”計劃錄取。
6.因“原借用人員入編選調考試”考生報考的類別及學科不同,將筆試成績進行折算后再排名,筆試折算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筆試折算成績=折算系數(shù)×個人筆試成績。
折算系數(shù)為參加考試全體考生的有效成績(去掉低于平均分60%的畸低分,下同)的總平均分與參加相應類別相應學科考試考生的有效成績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為:
折算系數(shù)=全體選調考生的總成績平均分÷該類別該學科考生總成績平均分。
7.擬錄名單在“興國縣人民政府網”、“興國發(fā)布”、“興國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錄用名單報領導小組審定;公示有異議并經領導小組調查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七、組織領導
成立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縣委常委楊志正,副組長:縣政府副縣長謝燕九,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由李文濤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選調考試工作在縣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本方案由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