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考試中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可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試終止,應重新預約考試。駕駛技能準考證明3年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次數(shù)不得超過5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共有10次考試機會。第5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已考試合格其他科目成績作廢,須重新報名從科目一開始考。
所以,如果科目二五次考試都沒及格的話,就得重新報名從科目一開始學習了!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