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技能操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面試(專業(yè)測試、技能操作)原則上由主管部門組織。
(二)統(tǒng)一筆試
1、科目
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yè)技術崗位、工勤技能類崗位的筆試科目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各類崗位的筆試科目名稱相同,但內容互不相同,各考相應試卷。崗位的類別見《江蘇省2017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崗位表》中“崗位類別”。
經濟類中會計、審計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統(tǒng)計和其他經濟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其他類”專業(yè)技術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7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日期:2017年4月15日。
管理類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1:30;
通用類專業(yè)技術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1:30;
工勤技能類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0:30。
筆試地點:南京、徐州、常州、鹽城均設有考點,應聘人員在報名時任選一地點參加筆試。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江蘇省人事考試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三)面試(專業(yè)測試、技能操作)
1、統(tǒng)一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除崗位表中另有要求外,在1:3的范圍內確定參加面試(專業(yè)測試、技能操作)(以下簡稱“面試”)人選。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招聘部門(單位)在面試前將對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江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等有關網站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組織,面試成績現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形成競爭的崗位,除崗位表中有特殊說明外,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如招聘部門(單位)有專業(yè)測試、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崗位表中明確成績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數線與上述要求一致。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統(tǒng)一筆試成績、招聘部門(單位)的面試成績均按50%計算。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