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規(guī)定和要求,經過筆試、調劑和面試環(huán)節(jié),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錄用職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階段體檢、考察程序的人選。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11月11日發(fā)布的《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的規(guī)定,“個別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經報市人力社保局批準,我局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設置8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高于80分(含)的,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試成績占50%。
有工作經歷的考生在資格復審階段未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需提供。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