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和專門技術上做出創(chuàng)造性成果的高級科學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yè)和人數
我校2017年實行秋季招生,共有14個專業(yè)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本招生簡章專業(yè)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為預計招生計劃(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需綜合教育部實際下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學校發(fā)展及辦學條件、國家需求及就業(yè)狀況、導師和實際生源情況等確定。
三、基本學制
基本學制3-4年。入學時間一般為2017年9月。
四、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碩士研究生畢業(yè)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yè)或取得碩士學位);
(三)以碩士畢業(yè)生同等學力報考的人員須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并提交相應材料:
1.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yè)生同等學力;
2.本科成績單(原件)及所報考專業(yè)碩士階段課程進修成績證明或結業(yè)證書(須有研究生招生單位出具的成績證明或結業(yè)證書原件);
3.2篇及以上已發(fā)表的與報考學科有關的高質量的代表性論文。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五)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六)現役軍人考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五、報名手續(xù)
報名考試時間為每年12月;具體時間、地點、報名手續(xù)屆時請關注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主頁“招生工作”中的相關通知:http://graduate.nbu.edu.cn,按相關通知說明進行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需按要求辦理報名手續(xù),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我校提交下列材料:
1.填寫完整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
2.專家推薦書;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入學前補交,報名時須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和就讀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六、考試
2017年招生考試時間初定于2017年3月中下旬。(具體地點和日期以準考證為準)。
(一)初試:初試的筆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已獲碩士學位者和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可免試)、外國語(不含聽力)和兩門業(yè)務課。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
(二)復試:復試包含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yè)素質考核、綜合素質考核等。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2門報考專業(yè)碩士學位主干課程(筆試)。復試時考生須提交的材料、復試辦法,復試時間、地點及具體方式等詳情屆時請關注網上復試通知。復試相關通知一般在復試前兩周發(fā)布:http://graduate.nbu.edu.cn。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我校統(tǒng)一組織,在復試期間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的辦學條件、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碩士(本科)階段的學習成績、碩士(學士)學位論文和評議書、思想政治品德、業(yè)務素質、綜合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時間:2017年7月上旬。(具體發(fā)放時間以網上通知為準:http://graduate.nbu.edu.cn)
九、收費和獎助
(一)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的相關文件精神,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經浙江省物價部門核準,我校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10000元/生.學年。
住宿費按照我校有關宿舍(含公寓)收費標準繳納。
(二)我校構建“六位一體”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被我校錄取的研究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以及國家助學金。還可以通過申請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崗位工作獲得資助。被我校錄取的全脫產學習的博士研究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3萬元);學業(yè)獎學金(百分百覆蓋,分二等,分別獎勵1.8萬元、1.5萬元);國家助學金(每年1.2萬元);申請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崗位津貼(助教和助研每月800元、助管每月400元)。
研究生獎助政策詳見: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82/11733.htm。
(三)學校通過采取減免學費、發(fā)放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資助力度。
(四)我校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
十、其他說明
(一)若發(fā)生考生與原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而造成考生不能報名、考試、錄取就讀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如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則取消錄取資格。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zhí)行。
(四)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的網頁,如有變動,以我校網頁公布的報名辦法、招生簡章、專業(yè)目錄及相關信息為準。
(五)我校研究生院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詢,不辦理購買參考書業(yè)務,有關歷年真題提供的詳細信息可查詢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招生工作主頁上的“專業(yè)課真題”: 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84/11747.htm。有關報考專業(yè)的具體問題及購買參考書目等事宜,可直接與相關招生學院聯系。
(六) 博士生導師介紹:http://graduate.nbu.edu.cn/zsgz/dsxx.htm。
(七)2018年9月,我校海運學院和海洋學院擬搬遷至寧波大學梅山科教園區(qū)。
(八)2017年我校與中科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聯合招收培養(yǎng)研究生,詳見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的《2017年寧波大學與中國科學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碩士/博士研究生聯合招生簡章》。
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qū)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研究生院
學校代碼:11646
郵政編碼:315211
電話:0574-87609136
傳真:0574-87609125
網址:http://graduate.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