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2016年下半年招聘報名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應聘學科、學術帶頭人及崗位學歷要求為博士的不設置開考比例。應聘其他教師崗位的,崗位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應聘學科、學術帶頭人及崗位學歷要求為博士的崗位:采取試教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應聘其他教師崗位: 采取面試和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60%。
面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和綜合分析能力等。
試教: 根據(jù)面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試教人選,分數(shù)并列者一并入圍。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
設置綜合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含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