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
2、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對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縣人社部門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