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步驟 | 責任部門 | |
3—4月 | 發(fā)布年度評審部署文件 | 市職改辦、各系列職改辦 | |
4—5月 | 個人材料準備和申報階段 | 申報個人 | |
6—7月 | 單位審核推薦;各級、各系列人事(職改)部門匯總審核、呈報階段 | 各單位、各級各系列人事(職改)部門 | |
8—9月 | 中級評委會評審階段 | 10月30日前,除中小學教師系列外,各系列中級評審委員會完成評審,11月15日前完成二次公示 | 各系列(行業(yè)、單位)職改辦 |
10—11月 | 完成各中級評委會集中審核 | 市職改辦 | |
12月底前 | 評審結果公布及制發(fā)證書 |
說明:1.中小學教師系列評審進度根據(jù)改革方案及具體工作部署確定。其他系列如遇國家、自治區(qū)重大職稱改革或政策調(diào)整,相關高級評委會評審進度相應調(diào)整。
2.如因個人申報材料存在問題需補充報批的,相關評審結果公布及證書發(fā)放時間,根據(jù)材料提交審核情況,相應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