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學校、縣直中小學校、幼兒園:
現(xiàn)將省職改辦《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中小學教師申報高級職稱水平能力測試工作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文件精神(見附件1),迅速組織報名,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棄權。
一、測試范圍及對象
1、城關鎮(zhèn)及縣直各學校,均應參加由省職改辦組織的水平能力測試,報名時間及網上操作流程等相關事宜以省職改辦文件為準,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后,考務費及報名表以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為單位交縣人社局考試中心,由縣人事考試部門統(tǒng)一到十堰人事考試院進行報名確認,網上報名時間:4月12日—4月22日(節(jié)假日除外)
2、鄉(xiāng)鎮(zhèn)所屬中小學校教師的水平測試,由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統(tǒng)一組織,6月10號之前各單位務必將考核方案報縣教育局教師管理股備案審批,審批合格后方可實施考試,經考試合格后即可進行推薦,推薦結果當年有效,合格率控制在80%以內,測試結果各單位務必在單位醒目處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結果報縣教育局教師管理股存檔,凡沒經教育局審批的單位,當年推薦的結果視為無效,不得參加當年的職稱晉升。(2013年度及以前取得的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不再有效)
二、測試內容與方法
中小學老師水平能力測試主要考察教師的綜合職業(yè)水平能力,測試形式為閉卷,試卷由各中心學校統(tǒng)一命題并組織閱卷,總分值100分。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