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現將《關于為邢臺市扶貧開發(fā)辦公室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簡章》中,選調資格條件中的專業(yè)要求進行調整,補充公告如下:
原簡章中資格條件專業(yè)要求由原來的“5. 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專業(yè)4人,計算機類專業(yè)2人,金融學類專業(yè)2人?!闭{整為“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公共管理類專業(yè)4人,計算機類專業(yè)2人,金融學類專業(yè)2人”,增加公共管理類專業(yè),其他內容不變。
邢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