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招錄公務員部分職位招錄條件說明
來源:河北省人事考試網 閱讀:5399 次 日期:2016-03-21 17: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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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要求。報考市級以上法院、檢察院,職位條件要求“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須為A類;報考縣(市、區(qū))級法院、檢察院,職位條件要求“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須為A類或B類;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C類人員報考的,應在國家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和民族自治縣報考。

2、關于“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的說明。招錄職位中定向招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是指:2016年度當年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含2013年及以前選聘的任職3年以上、考核稱職以上的在崗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即:2013年度招聘的服務期3年的、2014年度招聘的服務期2年的、2015年度招聘的服務期1年的人員?!胺栈鶎铀捻椖咳藛T”名單由省級主管部門提供。

3、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說明。招錄職位中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為:應征地為河北省的2013年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yè)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名單由省級主管部門提供。

4、關于工作經歷及其時間的計算方法。招錄職位條件中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6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有其他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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