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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市)縣職改辦、教育局,高新區(qū)人社局、社會事業(yè)局,天府新區(qū)成都片區(qū)人社局、社會事業(yè)局,市級有關部門:
2015年我市中等職業(yè)學校講師職務申報評審工作擬于11月展開。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成都市屬中等職業(yè)學校,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中師、幼師、成人中專校、職工學校和其他中等教育機構(簡稱中等職業(yè)學校),其中符合講師職務任職資格條件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
二、申報條件
申報評審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講師職務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以及《關于〈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的實施意見》規(guī)定條件。
三、申報材料
(一)材料內容
1.《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一份(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2.《申報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推薦表》一式一份。
3.《專業(yè)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近三年表)或“年度及任職期滿考核材料”復印件一份。
4.《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一份。
5.反映本人近年來思想政治、學術水平、工作能力、業(yè)績貢獻不少于1500字的述職報告一份。
6.《成都市教育系統(tǒng)職稱申報個人信息確認表》一份,網(wǎng)上申報確認后自行打印。
7.現(xiàn)任職務(助理講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要有照片頁和最后頁)復印件一份。
8.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9.最高學歷證書(含最高學位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10.《教師職稱計算機合格證書》(若屬免試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四川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審批表》以及有關免試證件)復印件一份。
11.《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
12.《繼續(xù)教育合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13.《成都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師德滿意率測評匯總表》(需按要求簽字蓋章)
14.近年來參加技能賽、賽課、公開課、示范課、教學設計賽等材料和獲獎證件復印件。
15.近年來獨立撰寫所教學科(專業(yè))的代表本人最高學術水平的1500字以上的主要論文、或著作(含教材)、或研究報告、或經驗總結、或課題等二篇以上,及相應獲獎證件復印件一份(論著若是集體完成,應由合作者或負責人出具申報者所承擔的內容或所起作用的書面證明材料;若是教研文章、教改經驗交流應注明何種范圍內交流;若是獲獎文章應附獲獎證書;若是發(fā)表文章應附發(fā)表刊物封面、刊物目錄和發(fā)表文章)。
16.近年來各級各類榮譽證書復印件一份。
17.《外語等級合格證書》(若屬免試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有關免試證件)復印件一份。
18.2014—2015學年度所教學科(專業(yè))最后一本手寫原始《備課本》原件一份,其余學年度《備課本》備查。
(二)材料裝訂和申報要求
1.誠信承諾書、職稱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證書、計算機合格證、外語合格證(若屬免試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有關證件)、繼續(xù)教育證明,以及有關免試證件依次靠左粘貼在《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第一頁(“自制裝訂冊”內還需提供)。
2.材料袋:使用統(tǒng)一的材料袋,嚴格按照要求填寫材料袋上有關內容。必須注明主管部門、學校所在的鎮(zhèn)(鄉(xiāng))和申報學科、聯(lián)系本人的電話(含移動電話)、有關材料份數(shù)等。(并在材料袋底部、側面同時注明)
3.材料紙張:材料紙張均為A4。
4.填表要求:申報材料要求書寫規(guī)范、字跡清晰;所反映的內容真實、客觀、完整、依據(jù)可靠,否則后果自負。
5.除評審表、推薦表、備課本材料以外,其余材料需按順序裝訂成冊,作為輔助材料,并附材料目錄和材料頁碼(具體裝訂順序請參照材料袋目錄順序及有關要求)。對因材料裝訂不規(guī)范、材料書寫潦草或復印件字跡不清等原因造成影響評審的,后果自負。評審材料不齊,將按無此項材料處理,不再另行通知補報。
6.除《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材料袋外,其他相關申報表格、材料,請申報人自行在成都教育人才網(wǎng)(www.cdjyrc.com)上下載。
7.各單位須落實具體審核工作責任人,對申報人員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審核,審核后的復印件均須由學校審核人簽字,注明“原件已審,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注明審核時間,加蓋單位公章。市教育局將安排專人進行原件復審,對未按要求提交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評審。
8.在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教師職務評審材料,送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審核后再報。
(三)報送事項
1.時間:2015年10月12日-10月16日。過期不再受理申報。
2.地點: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金盾路57號2樓)。
3.材料分類:按照區(qū)域、系列、學科分類報送,并填寫《職稱材料申報清單》。
4.各區(qū)(市)縣教育局進入網(wǎng)報系統(tǒng),打印《送審名冊》,經審核確認后由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和電子文檔一并報送。
四、申報程序和評審費
(一)申報程序及要求
1.申報程序:由學校制定完善《職稱申報考評推薦辦法》,通過個人申報、公開述職、成果展示、民主測評、無記名投票等程序,擇優(yōu)推薦申報人選。以上推薦過程需邀請3-5名教師代表進行全程監(jiān)督,真正體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初步推薦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在網(wǎng)上進行報名,隨后上報紙質材料。網(wǎng)上報名時間:9月1日-10月15日,報名網(wǎng)址:成都教育人才網(wǎng)(www.cdjyrc.com)。
2.公示內容要求:(1)按省人事廳川人辦發(fā)〔2003〕171號文規(guī)定,所在學校公示申報人的“個人業(yè)績貢獻”和教案評比情況;校評委會無記名投票表決結果;填寫后的《申報教師專業(yè)技術職稱推薦表》。公示情況請在《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基層單位意見”中和《申報教師專業(yè)技術職稱推薦表》的“校評委會推薦意見”中填寫。(2)對申報人師德進行民主測評,并公示測評結果。
3.公示時間為7天以上(節(jié)假日除外),未經公示不得報送材料。
4.在蓉中央部委局、省級有關部門所屬學校申報材料時需要委托函一份、《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呈報單位意見”內簽署“同意推薦”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