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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江蘇大學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及《關于做好江蘇大學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結合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學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職責
1、 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
2、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復試資格審查工作
二、復試辦法
(一)復試人選
參加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且初試成績滿足以下要求:單科成績≥50分,總分≥100分。未參加復試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1、復試報到時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核查考生報考材料和信息,重點審查學歷學位證書(在學碩士生核查學生證;獲境外學位考生須核查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均須原件)。
2、復試考核包括專業(yè)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專業(yè)能力考核成績和綜合能力考核成績均以百分制計
3、綜合能力考核包括外國語聽力、外國語口語測試、綜合素質和創(chuàng)新能力考核等三部分。
(三)復試規(guī)則
綜合能力考核成績100分,其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分,綜合素質和創(chuàng)新能力考核80分。
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以對話形式進行,每人時間不少于5分鐘。復試小組成員對考生的應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評分。(滿分20分)
2、綜合素質及創(chuàng)新能力考核在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后進行,每人時間不少于15分鐘。復試小組有關成員對參加面試的考生就綜合素質及創(chuàng)新能力進行現(xiàn)場打分。(滿分80分)復試面試環(huán)節(jié)全程錄音錄像。
3、復試具有否決權。復試時,對于外語、科研或綜合素質等方面較差,復試小組成員一致或大多數(shù)認為不適合作為研究生培養(yǎng)的考生,無論其初試成績如何,都予以淘汰。
4、合格的推免生和導師自主招收擬錄取博士生直接列入國家計劃培養(yǎng),不需參加此次復試。
(四)復試具體安排
1、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5月20日上午8:00-9:00;地點: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1408
2、專業(yè)能力考試時間: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地點: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1415
3、綜合能力考核時間:2015年5月20日下午14:30;地點: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第一會議室1410
4、考生休息室: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1414
三、錄取辦法
1、招生計劃:
我院2015年博士招生指標為6人(含推免生3人、導師自主招收2人),每名導師限招1人。
2、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復試成績=(專業(yè)能力考核成績×3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70%)。
總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初試和復試權重之和為1)為50%??偝煽冇嬎愎綖椋嚎偝煽?初試成績÷2×50%+復試成績×50%。
3、擬錄取名單確定原則
學院按招生指標、導師招生數(shù)限額及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學院根據(jù)本單位導師招生人數(shù)限額規(guī)定,超出招生限額的再進行導師雙向選擇,最終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公示。對不予錄取的考生,學院安排專人及時將復試結果告知考生本人。
四、其他事宜
1、本細則由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學院研究生招生聯(lián)系人:許老師,18951289562, EMAIL:yhxu @ujs.edu.cn
3、其它未盡事項請參照研究生招生網(wǎng)站(http://yz.ujs.edu.cn/)。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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